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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发展科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25      浏览次数:       打印本页

拟订全市旅游发展规划和市内跨区域重点旅游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旅游资源普查工作;负责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旅游设施和服务标准实施工作;承担红色旅游、乡村旅游和旅游新业态培育等有关工作;负责国家、省、市下达的旅游业发展资金的投资立项申报和旅游项目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规划、开发和保护;引导旅游业社会投资。承担旅游统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行政审批的法律、法规;负责旅游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服务等相关工作。

       电话:0375—2882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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