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市旅游行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全市旅游行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旅游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务局、高新区农社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2017〕4号)精神、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全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豫安委〔2017〕7号)及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安委〔2017〕10号)要求,结合全市旅游行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全市旅游行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8月16日
市内新闻
- 我市2016和2017年旅游接待连创新高
- 全市A级景区整改提升工作推进会召开
- 全市旅游业转型发展工作会议召开
-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区道路实施机...
- 全市旅游工作现场会在宝丰县召开
- 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宋华平到郏县三苏...
- 中共眉山市考察组来郏县考察三苏园文物...
- 央视大型纪录片《中国影像方志》“郏县...

政务公开
- 关于印发《“鹰城礼物”旅游商品评选活...
- 拟确定三星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的公示
- 拟批准国家3A级旅游景区名单公示
- 第三季度全市旅游投诉受理情况公示
- 平顶山市旅游局关于2017年旅游市场秩序...
- 关于印发《全市旅游行业电气火灾综合治...
- 《平顶山市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已获批复
- 关于转发省旅游局《关于做好河南省2017...
视频新闻
